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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必须具有成功的工商经营或管理经验,且经过个人努力积累不少于80万加元的个人净资产。另外,申请人须投资40万加元于加拿大政府认可的基金,为期5年。目前,加国政府开始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进行担保,排除了投资者的风险。
投资者可选择贷款,付12万加元左右即可。
投资移民是指具有一定资产,并具有一定程度的工商业经营或管理经验的人士。该类申请人必须愿意将资金投资于加拿大,以促进加拿大经济发展、增加就业机会及丰富文化生活。如果申请人符合加拿大政府所制定的有关规定,便可获移民签证。
投资移民是要投资资金的,属于商业移民的一种。申请人在获得移民签证前,必需先投资一定的金额(40万加元)购买加拿大省或地区政府为一些政府项目而发行的公债或基金。当然,对投资人的财力,加拿大政府设限为80万加元以上。
加拿大政府原来是不担保投资者投资的亏营,但从1999年下半年开始,加拿大政府改变了做法,政府开始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收进行担保,以保证投资者不亏本。这样就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投资加拿大。投资移民是没有任何条件的,在申请人取得移民签证并入境加拿大那时起,就算是加拿大永久居民了。投资移民也不需要在加拿大开办企业。
条件:
* 成功地经营或管理过企业;
* 以个人努力所赚得的合法资产净值不低于八十万加元;
* 获发移民签证前愿意在加国进行一定数额的投资(既认购加拿大投资基金)。
投资类别:
* 投资移民计划所批准的基金或指定的业务;
* 投资于公开吸纳资金的项目中。
购买投资基金:
* 申请人可以投资于加拿大基金而不需要直接参与基金管理工作。投资者需投资40万加元于联邦及省政府认可的基金作为期五年的投资,便可申请移民加拿大。投资者还可以选择投资12.5万加元,在贷款28.5万元的方式来认购40万元的基金,但投资者必须偿还贷款的利息。
由于投资计划须经联邦及省政府审批,投资移民的标准亦因各省而异。目前,除魁省的投资移民计划外,市场上只有相当少量的省政府管理的基金可供投资移民购买。按照加拿大的法律,加拿大居民有选择居住地的权力。因此,投资的省份于居住的省份不一定必须一致,但如果投资者选择魁北克的基金,就必须去魁北克省居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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